起重吊装带的检查项目报废标准

原创 云硕起重  2020-09-04 20:58:28  阅读 965 次 评论 0 条

起重吊装带的检查项目

 1.贮存中的吊装带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,使用中的吊装带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,检查的项目分为:

 2.吊装带的合格证及带身标识的起重额载及长度一致。

 3.吊装带完整,标识清晰,吊装带身无残损。(无标记、标牌的吊装带禁止使用。)

 4.织带的材质应通过标签的颜色进行标识,以下为吊带材料及对应的标签颜色.聚酰胺(通常用绿色表示);聚酯(通常用蓝色表示);聚丙烯(通常用棕色表示)。

 5.当吊装带长度出现变化时,工作载荷时应小于3%。

起重吊装带报废标准

经检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,该吊装带应予报废,不得修复,不得使用。

 1.吊装带带身有硬伤的(包括切割伤,吊装物硬棱角的硌折伤,电热局部熔融伤、火灼局部熔融伤等)。

 2.表层擦伤:正常使用时表面纤维会有擦伤。这些属于正常擦伤,几乎不会对吊装带的性能造成影响。但是这种影响是会变化的,因此继续使用时,应减轻一些承重应重视所有严重的擦伤,尤其是边缘的擦伤。局部磨损不同一般磨损,可能是在吊装带受力拉直时,被尖锐的边缘划伤造成,并且可能造成承重减小。

 3.割口:横向或纵向的割口,织边的割口或损坏.

 4.在额定载荷下,吊装带比供应尺寸伸长超过≥10%的。

 5.经常疲劳使用无损1年需报废。

 6.存放超过1年时未使用。(需抽样拉力检测)

 7.频次较低,大使用年限不超过18个月。

 8.长期露天作业,露天存放超过半年。

 9.吊带纤维软化、老化(变黄),表面粗糙易于剥落,弹性变小,强度减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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