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伙伴大家好,“硕硕个人博客网站”今天又和大家见面了,我是博主硕硕,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事故为违反“十不吊”惹祸端。
2013年9月的***,小***在电解部工作。班长安排小***配合天车工李某和张某装卸袋装电解液。在操作过程中,当轿厢被提升到上***,发现钢丝绳太长,导致袋装电解液无法被提升出轿厢。因此,有必要更换吊索。然而,为了尽快完成卸载,钢丝绳被缠绕以悬挂袋子。在发现这个问题后,天空汽车工人和小***没有及时阻止它,继续操作。突然,编织带断了,电解液掉到了地上,弄伤了我的右脚趾。
这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是:
1.操作人员违反“十不吊”的起重安全操作规程;
2.接线员处理了麻烦,并且很匆忙。他们没有更换起重设备。
3.发现隐患,未采取措施及时整改,盲目冒险作业的;
4.违章指挥。
5.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站立,也没有选择站在安全的位置。
通过这次事故,我们被提醒:
1.必须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,严格执行“三定二要”。
2.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,必须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,及时处理,举一反三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3.员工上班时必须随身携带“袖珍卡”。在轮班会议之前,他们应该一个一个地读出工作风险。交班前,应逐个对照“袖珍卡”和“手指听写”检查防控措施,确保所有防控措施在开始工作前到位。
4.作业前发现的任何异常情况或临时作业应视为临时作业。风险识别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,应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,在所有措施落实之前,不得开始作业。
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,感谢各位一直守候“硕硕博客”,我提倡,我行动,我影响,让身边的你我更安全!